关于开展“倡导生态文明,共建绿色东营”
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文明办、环保(分)局,市直有关单位团(工)委: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号召,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态文明理念,动员和组织全市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团市委、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倡导生态文明,共建绿色东营”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倡导生态文明,共建绿色东营。
二、活动时间
3月4日启动,3月为集中活动月。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绿色生活,文明先行”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抓住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3月5日)、植树节(3月12日)、爱鸟日(3月20日)等有利契机,广泛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在社区,积极开展“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开展废弃资源回收、垃圾分类投放、清扫环境卫生、发放环保袋及环保倡议书等活动,协助社区居民打造秀美宜居的美好家园。在学校,通过开展环保知识讲座、环保主题班队会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绿色环保意识,养成从我做起、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在企业,大力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引导青年职工立足岗位、节能降耗,为企业节能减排作贡献。
2、开展“共建青年林,绿化母亲河”活动。植树节前后,通过捐植纪念林(树)、青年林等方式,广泛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开展植绿护绿活动,共建生态绿色家园。充分利用各级青少年绿化基地,开展青少年生态体验、素质拓展、环保实践等活动,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不断深化。
3、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的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广大市民文明礼让、有序乘车、安全行路。广泛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在市民中倡导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做“绿色出行”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4、开展“绿色消费、时尚生活”教育引导活动。通过志愿宣传、劝导行动,在全社会倡导绿色、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引导市民选择简朴、方便、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变日常生活中的不良习惯,提倡绿色消费,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拒绝使用一次性用品。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倡导生态文明,共建绿色东营”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是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一项新任务、新举措。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广大青少年组织动员起来,将此项活动落到实处;各县区文明办、环保(分)局要给予活动积极配合和支持。
2、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各级团组织的活动方案要围绕活动主题,把握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要内容,精心策划,创新形式,推出一批有特点、有影响的志愿服务项目。各地志愿服务活动要在3月5日前后形成高潮。
3、抓住契机,建立队伍。各级团组织要以此项活动为契机,推动志愿者专业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培养选拔一批骨干志愿者,为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4、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认识开展“倡导生态文明,共建绿色东营”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等宣传阵地,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掀起关心、支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潮,扩大志愿服务的影响力,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各县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委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团市委宣传统战部。
团市委宣传统战部联系人:刘鲁闽 郑 岚
电话:8380021,电子信箱:dy8380021@163.com
共青团东营市委 东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2月21日
东青联【2012】1号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