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青年创新创业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共青团东营市委、人民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东营银保监分局、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营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营市分行、东营银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东营审计中心共同实施“东青惠企贷”项目。 一、贷款条件 1.“东青惠企贷”面向在我市范围内创业的40岁以下青年创业者。贷款主体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主。 2.申请贷款企业属于青年领创办的初创型小微企业。本细则所称小微企业,是指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所有企业。 3.申请贷款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须在八年以下。企业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急需资金扶持。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申请贷款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带动能力强,安置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30%以上(职工总数100人以上的达到15%以上),带动5名以上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青年创业孵化基地优秀创业青年、青年创业大赛获奖选手、青年退役军人、农村创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或其创办企业优先扶持。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申请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周期、借款用途、偿债能力、申请额度等要素确定企业贷款额度,额度为30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为一年至三年,利率为贷款合同签订之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50BP。 三、贷款流程 1.申请和初审。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东青惠企贷”贷款条件和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见下方附件),向所在县区团委提出申请。县区团委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向当地相关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推荐。 2.考察和确定。经县区团委推荐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银行信贷政策要求,提供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县区团委与当地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进行实地考察,召开工作评审会确定放贷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 3.银行放款。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通过建立“东青惠企贷绿色通道”,实施优先调查、优先审批、优先放款。 四、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可致电咨询,具体联系电话: 团市委:0546-8381567 东营区:0546-8262577 河口区:0546-3661082 垦利区:0546-2521522 广饶县:0546-6453221 利津县:0546-562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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