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禄,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滨州市博兴县人,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建造师。东营区第七届政协委员、第八届政协常委、东营区工商联副主席、东营市慈善总会理事,山东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曹新禄自1992年从业以来,坚持以“勤恳务实、勇于创新”为信条,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依靠踏实、勤劳的创业模式和科学的管理理念,带领几十人的施工队发展壮大为今天1000余人的建筑施工企业,由产值不足千万元的项目部发展到年产值过四亿元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连续四年缴纳税收500余万元。公司拥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资质、钢结构二级资质、装饰装修三级资质、保温防腐三级资质。企业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ISO18000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
公司始终坚持业主是上帝,以创业主满意工程为宗旨,坚持“诚信明礼、合作共赢”为公司经营理念。公司所建的项目多次被评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优质结构工程“;企业先后获得了“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市级“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东营市工商联系统2012年度“优秀会员企业”、2012年度、2013年度“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年度东营商贸园“十佳企业”2013年度市工会“工人先锋号”等诸多荣誉称号,公司曹新禄及其他2名同志先后获得东营区非公经济“优秀党员”称号,曹新禄获得2013年度山东省总工会、省工商联“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公司近年来为社会慷慨解囊、捐资奉献,曹新禄也先后两次被授予为“东营市东营区工商联系统爱心模范”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