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的能力,5月18日,团区委特邀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于红梅到济军基地实验学校开展以“防范侵害保护自我”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讲座,来自五六年级百余名师生聆听了讲座。
课堂上,于科长向学生们讲解了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列明了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表现形式,结合“5·16” 伤害纵火案等真实生动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携带管制刀具、偷窃、强行索要财物、打架斗殴、夜不归宿、吸食毒品等八种典型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危害,以及我国《刑法》对青少年犯罪率较高的犯罪行为的具体规定,最终落脚到青少年犯罪预防和自我保护上,使法制宣传“有案例有真相”,更容易被学生们理解和接受。讲课结束后,于科长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同学们纷纷表示,讲座内容贴近实际生活,通俗易懂,使大家一方面了解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危害,另一方面也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悉,本次活动是省级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工程“飞吧,雏鹰”项目中青少年自护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团区委将联合专业社工机构针对不同年龄层次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护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护本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