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利津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在全县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零犯罪”和“青少年零受害”社区(村)的创建工作。通过申报,经中央审核,利津县陈庄镇中古店一村、利津街道津苑社区成为第一期全国试点单位,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 1.法制宣传进校园。深入校园开展法制宣传,在利津县第一中学开展“法律护航,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法制讲座,为2000余名学生普及法律知识。举办利津县“青少年模拟法庭”展演活动,邀请东营市职业学院代表队(东营市模拟法庭大赛冠军队伍)为我县职业中专300多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 2.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重组“五老”志愿者队伍,新增“五老”志愿者近300人,开展《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主题巡讲,受教学生达800人次;组建37人普法讲师团,吸收110名普法志愿者,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达30000余人次。 3.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印发《共青团利津县委关于印发<“向毒品说不”青少年禁毒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40余名青年禁毒志愿者成立利津县青年禁毒志愿服务队,不断充实禁毒工作力量。组织禁毒工作一线干警、禁毒志愿者、学生志愿者等150余人在凤凰广场组织开展的以“远离毒品 阳光一生”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发放禁毒知识彩页、讲解毒品危害等,进一步加强广大群众的禁毒防毒意识。组织30余名寒假返乡大学生参观县博物馆禁毒教育基地,普及禁毒知识。先后在县职业中专、北宋镇实验学校举办“青年之声 利津县职业中专‘远离毒品 阳光一生’”主题团课,为200余名在校师生,普及禁毒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禁毒意识和能力。 4.积极探索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拍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微电影《迷雾阳光》,在全县境内中小学宣传播放,实现法治教育的广泛覆盖。 二、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1.大力实施关爱行动。继续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及希望之星公益成才计划,为明集乡中心小学申请希望工程图书室一个,配备价值1万元的图书;争取希望之星助学金1万元,用于资助10名贫困学生;积极向上级争取乡村学校帮扶项目,援助建设“希望厨房”3所,总价值12万元;开展以“认领微心愿、实现微梦想”为主题的心愿直通车活动,帮助贫困儿童实现微心愿470个,投入资金9万余元。举办“萤火虫助学计划” 暨“青春守护者”行动启动仪式,对45名大学生志愿者进行急救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9处萤火虫学堂,为400余名留守儿童提供为期3周的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 2、加快推进维权阵地建设。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各职能单位积极参与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创建有省级青少年维权岗1个,市级青少年维权岗8个。各维权岗围绕自身职能和社会功能,就如何维护青少年权益作出具体承诺,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布,向社会公开维权内容、维权电话、单位地址和负责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深入学校、社区、企业或其他青少年聚集地开展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权知识等相关宣传和服务活动。 3、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管理。深入开展“暑期网吧治理”、“护苗”、“净网”等专项工作,督查净网先锋软件安装使用及持证上岗、上网登记、场内巡查等制度落实情况。2017年出动检查人员360多人次,全面排查书店、书报摊点、音像店、印刷企业、网吧等场所,共检查印刷企业20家次,打字复印单位20家次,出版物经营单位40家次,网吧100家次。查处违规单位3家,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取缔游商地摊1个,共收缴非法和侵权盗版出版物500余册(盘),有效维护了我县的市场经营秩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 三、做好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 1.数据摸排和管理平台建设。依托县综治委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制定《利津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预青”专项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综治办及各基层团组织,建立全县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信息动态摸排管理机制。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重点青少年136人,其中闲散青少年1人,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11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67人,留守儿童57人。 2.加快检察、公安、法院等机关开放日建设。2017年举办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机关开放日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妇联、团委、教育局、学校等部门代表及媒体记者参加开放日活动,提高社会对校园暴力问题的关注。打造利津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小记者团、在校学生等到基地参观学习,普及法律知识,了解司法流程,让未成年人了解检察工作内容,对法律树立敬畏之心,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3.开展重点青少年矫正教育工作。依托社区及司法所建立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室,对每一位纳入社区矫正的青少年量身定制“矫正方案”,通过封存档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营造健康向上、宽松文明的矫正环境,引导青少年积极走出阴影。依托新媒体形式,积极探索建立青少年帮扶矫正、专门教育等工作阵地,开通“四有新人”QQ群,实时将问题青少年联系在一起,在线互动交流,拉近距离,恢复被其破坏的社会关系,唤起他们追求美好生活的信心。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积极协调教育、司法等部门探索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及重点青少年专门教育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尚未建立专门学校。 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设 1.推进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细则》《利津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建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机制。设立具有独立编制的未检科,落实未成年人案件专人专办、不起诉、案件保密、公开宣告等制度,对符合条件涉罪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落实不捕不诉帮教措施。完善圆桌式审判模式,落实社会调查制度,邀请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征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加强法庭教育和心理疏导及非监禁刑的适用比例,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方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国“双零”示范社区(村)创建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职能单位协作,突出重点群体,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