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团省委副书记李梦遥来利津县调研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先后在利津县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全国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单位利津街道津苑社区和陈庄镇中古店一村进行调研。李书记着重了解了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全国“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创建工作的相关做法,对我县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开展提出指导意见。团市委书记王燕,团市委副书记徐长青,县委常委、统战部长白高云参加调研。 利津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县委批准,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承担建设的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该基地以激励青少年争做崇德尚法的好少年为目的,以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为切入点,通过回顾历史,深切关怀;崇德正身,关爱明天;学法修身,普法先行;用法省身,快乐成长;尚法警身,家和国兴等五个展区全面的将预防青少年犯罪与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囊括其中。 试点开展以来,利津街道团工委、利津街道津苑社区积极组织开展“双零”社区创建活动,建设打造了津苑社区“双零”创建活动阵地,先后举办了“青春守护者行动寒假成长训练营”“青年安全慎危意识教育进社区”“社区青少年走进检察院”“暑期萤火虫学堂”等主题活动,累计开展法治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拒毒防毒知识宣传、关爱帮扶等活动10余次,服务青少年300余人次,丰富了社区内青少年的课余生活,通过不断提升青少年自护意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使得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 试点开展以来,利津县陈庄镇团委、中古店一村团支部在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创新工作载体,积极作为,以“青春守护者”行动为指导,大力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双零”创建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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