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未成年人不能平等适用取保候审、不能平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一难题,今年6月,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东营区委员会,依托企业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为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合适保证人,将取保候审的涉罪流动未成年人安置在基地,在诉讼过程中对其进行管护和教育,使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管护教育规范开展。该基地建立“五有标准”及“六道程序”,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在管护教育方面,以“五有标准”为依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做到组织得力,队伍优良,经费充足,制度完善,活动丰富;在程序方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未成年人实际情况,建立了情况告知、风险评估、保证人确定、严格审批、管护教育、处理评定等“六道程序”,确保基地管护教育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确保管护教育落到实处。涉罪未成年人入驻管护教育基地后,由基地、团区委、区检察院共同对其开展管护教育工作。组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基地,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东营职业学院招募大学生志愿者,成立志愿服务队团支部,志愿者们利用业余时间,与未成年人开展交流活动,帮助其建立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等。依托12355平台,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了解其心理状况,与其谈心,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三是丰富活动形式与载体,促进涉罪未成年健康成长。与区文联联系,形成结对帮教关系,由文联定期选书法家对未成年人进行书法教学,陶冶其情操;组织基地涉罪青少年参加东营市12355“心理关爱助成长”暑期夏令营活动,通过团体游戏和沙盘游戏更加全面的了解自己,以良好的心态和充足的信心面对未来;入驻对象每天写一篇工作日志,一周召开一次座谈会,同时为每位入驻对象配备考察日志,对其入驻期间的表现定期考察,从而在基地内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步帮教和对其悔罪表现的同步考察。在案件最终审结前,基地结合孩子的书面总结、保证人的考察日志等综合材料作出书面评定,检察机关或法院在结案处理时综合案件事实和基地评定意见,做出合理合法的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