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龙居镇中心小学学生家长来到中心小学,每人领到了200元营养餐补助款。大家喜笑颜开,李大爷激动地说:“孩子上学还领营养餐补助款,党的政策真是好呀!”
东营市营养餐工程主要内容: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发放营养餐补助。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元,每年按200天计算。每学年10月15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对所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结合我市农村学校实际情况与教育统计本级农村数调整相符后,填写《东营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餐补助汇总表》上报市教育局。财政部门据实安排资金,在预算正式下达后,根据进度情况及时将资金下达县区。各县区收到上级资金后,积极安排配套资金,并于2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分次发放到每位学生。
此次活动共发放8万多元营养餐补助款,400多名学生家长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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