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宣传日,利津县环保局团支部以首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新环保法宣传、向宪法宣誓等活动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
一是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树立宪法意识。利津县环保局组织团支部组织全体团员向宪法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宪法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组织全体团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知法用法水平。利津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团员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形成一种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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