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垦利团县委采用全覆盖、深挖掘的工作方式,重点推进已创建教育基地提升、潜在教育基地挖掘、各类教育基地进园等三大教育基地提升工程,为青少年参与、接受科普教育提供全方位保障。
高标准、深挖掘、全渗透,打造青少年科普教育新高地
一是高标准,注入教育基地新活力。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作为全县50件为民办实事工程,垦利团县委按照标准统一、细节规范的原则,对已建成的5处教育基地按照不同教育功能分类,进行同步规范提升,统一命名“垦利县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其中,溢馨公园、万德福、司法局等5处教育基地,分别按照绿色植物科普、农业科普实践、法制宣传引导、传统民俗等教育功能进行分类,通过设置科普展示牌、知识宣传模块、实践体验区等相关内容的教育设施,让青少年可以在参观中领略生动、立体的科普常识,在参与体验中感受科普趣味,产生学习兴趣,进一步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文化生活。
二是深挖掘,实现教育基地全覆盖。(社区现有场所利用12355,服务中心,志愿服务站)为进一步拓宽县域内青少年科普教育层面,确保教育基地无缝隙覆盖,县政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个部门单位配合团县委挖掘县域内具有教育意义的公共文化设施。先后对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县12355服务站、郝家镇宫家社区农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孟家村孔孟文化教育基地、盖希云故居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胜坨镇胜利村油田文化体验教学基地,黄河口镇万尔村农村旅游文化教育基地等一批具有重要教育功能的科普教育设施进行挖掘和提升,让其充分发挥潜在的科普知识、革命传统、改革开放、现代技术、心理疏导的教育功能,更多的惠及县域广大青少年,打造起全覆盖、无缝隙的现代化教育教学基地服务网络。
(三)全渗透,延伸教育基地新触角。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基地服务形式创新,团县委在推进教育基地进校园工作中,一是依托县内中小学校,结合现有绿化区域,有效整合观察学习与动手实践功能。绿化区以认知各类花草树木特性为主,通过对种植的20余种花草树木配备标识牌,从名称、科属、特征、用途和分布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让孩子们在观察中了解植物知识。种植区以动手实践为主,是孩子们动手种植蔬菜、瓜果,观察生长过程的一块重要区域,在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种植区域划分,为每个班级改造提升种植区域并平均分配到班级,为孩子们打造出自己的种植园地。二是组织县检察院、县心理协会、司法局等单位在一中、实验中学、永安中学、胜坨一小等中小学校,通过设立流动展板、组织报告会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5次,各类心理辅导报告会6次。三是对各类学校少年宫进行再利用。在县乡小学充分探索少年宫常态化利用机制,联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课程中更多的加入泥塑、陶艺、草编、十字绣等素质教育课程,让青少年在动手实践中充分体验传统技艺,增强自身动手实践能力。
顺体系、明目标、聚合力,形成教育基地齐抓共管新常态
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提升工程开展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和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县长办公会议期间,对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进行专题讨论并征求意见3次;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教育基地推进情况。为进一步明确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团县委、城市管理局、文体广新局等单位联合组成的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小组,建立了“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运用、统一指导员标示、统一参观证” “五个统一”的管理运行机制。分别制定出台我县《关于开展第一批科普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全县各类青少年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教育基地进园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确保了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建、有人用,规范了培育提升的标准和推进措施。
在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过程中,教育局、城管局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联合协调小组,对设计方案进行整体讨论和监控,并先后制定完善教育基地部门创建管理、团委指导协调、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落实的联动利用机制。各协调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在政策、职能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共同促进了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转。
载体活、形式多、内容实,激发基地教育功能新活力
结合县域特点,团县委以各类教育基地为阵地,积极发展特色、品牌科普教育活动,促进了科普教育普及。截至目前,已组织一中、实验中学、县职教中心、县第三幼儿园、兴隆幼儿园等学校在万得福、溢馨公园、司法广场等教育基地,组织青少年开展“青少年现代农业科普教育——亲子种植体验”、“法律伴我行”等主题实践活动10余次,参与青少年人数达800余人次。下一步,团县委还将依托建成投用的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对各中小学校参观活动进行统一调度安排,建立年度合作计划,以亲子活动、实践教学、团体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团县委将整合社会公益力量,筹建成立一支科普志愿服务队,定期到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教育讲解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助力青少年科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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