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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
更新时间:2015-12-8 |
河口区 |
阅读:906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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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由张玉青、靳梅、徐洵、刘琦四人组成的“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长效机制”课题调研小组下社区进行调研。其中,张玉青、靳梅分到河安社区进行调研,徐洵、刘琦分到河庆路社区进行调研。 此次调研目的是为了了解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的基本情况以及发现和解决志愿队伍在社区管理和志愿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一)志愿者队伍的构成 “七色花”志愿服务站于2011年设立在六合街道河安社区,现有注册志愿者560人,按照每位志愿者的特长和服务意愿,组建了政教宣传、敬老助残、环境保护、扶贫帮困、纠纷调解、文艺健身、医疗卫生、爱心护学、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等十支志愿服务队伍,每支队伍都选出一名有责任心、懂管理、能协调的人任队长,负责召集志愿者组织开展各种活动。 “河口区志愿服务队工作站”设立在六合街道河庆路社区。工作站以“红黄蓝”志愿服务为总称,“红”指红色旋律党员志愿行动,由“中国梦服务队”、“爱心医疗服务队”、“夕阳红学校志愿服务队”组成;“黄”指小黄帽志愿行动,主要由“红领巾志愿服务队”、“快乐团志愿服务队”、“敬老爱老服务队”组成;“蓝”指蓝色旋律志愿行动,主要由辖区消防队、企业员工、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组成的“阳光绿化服务队”、“温馨家政志愿服务队”和“治安消防服务队”三支队伍。 (二)社会志愿者从事的主要工作 “七色花”志愿服务服务站中的“微笑驿站”、“爱心护学”队是由46名离退休老人和社区志愿者组成,他们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后,按照执勤表开展“爱心护学”活动。目前,共执勤3612人次,托管看护小学生10236人次;“医疗卫生”队由20余名卫生志愿者组成,他们共为行动不便的社区居民开展送医上门、代购药品、健康咨询等服务162次,受益群众200余人次。“心理咨询”队由河口区16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组成,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疏导、亲子关系调适、家庭矛盾调解等志愿服务142人次,促进了家庭和睦、社区和谐。“扶贫助困”队现有志愿者20人,主要开展困难家庭、流动人口走访慰问志愿服务,共募集发放助学金15000元,帮助居民解决生活难题13件,受益群众30余人次。“敬老助残”队的25名志愿者,针对社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开展精神慰藉、家政服务、陪同就医、保健指导等志愿服务60次,受益群众200余人次。“文艺健身”队320名队员,每晚都会在春、夏、秋、冬健身广场义务教社区居民跳广场舞、做健身操。开展志愿教学、健身指导志愿服务活动6000多场次,受益群众250000余人次。“环境保护”队现有志愿者67人,共开展清理杂草、捡拾垃圾、义务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26次,开展不文明行为劝阻、公共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80余次,促进了社区文明环境的形成。 “法律服务”队6名志愿者,共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2次, “矛盾调解”队的10名志愿者,则调解邻里矛盾、物业和业主矛盾112起,促进了邻里和睦,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政教宣传”队共有志愿者30人,共开展政策宣传、普法宣传、教育培训等志愿服务活动13场次,受益群众2000余人次。 “河口区志愿服务队工作站”主要涉及青少年辅导、居家养老、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与辅导、消防安全、卫生防疫、交通环保、司法援助、文化宣传等方面,结合实际,建立满足公众需求的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等专业志愿者队伍。2015年“河口区志愿服务队工作站”共开展青少年辅导、心理咨询与辅导讲座5次,培训人数达200余人次;上门为5名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10余次;在辖区枫林绿洲、锦绣家园、金盛家园、中海嘉园等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卫生防疫、交通环保、司法援助、文化宣传等志愿服务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意识谈簿 有相当比例的社区居民对社区志愿服务了解不深刻或是根本不了解,而且居民对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理解不清。有的被服务对象把志愿者看成无偿的劳动力滥用,使志愿者服务超负荷;有的志愿者把志愿服务认为是对服务者的施舍,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宣传力度,居民对社区志愿服务认识不足;另外,社区志愿者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更为突出的是,在整个市场经济形势下,社会信任度不够,社区居民对社区志愿服务存有或多或少的疑惑和担心。 (二)没有基本的经费保障 由于社区志愿服务处于初级阶段,各种制度不健全,有关措施不完善,特别是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必要的资金得不到保证,成为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的制约因素。由于缺少基本经费,自然而然地使志愿者队伍在开展社区志愿服务中出现流于形式或是短期行为的现象。当然,造成基本经费不保证的原因在于政府投入不足,或是财政预算没有形成制度化,有时靠少数团体的捐赠,个人的奉献是不能解决其根本问题。 (三)缺少相应的保障制度 从现状看,主要表现为:一是缺乏法律制度保障。尽管几年的社区志愿服务得到了快速发展,有些地方为规范社区志愿服务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订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条例和规章,但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使社区志愿服务缺少法律支撑,不能有序健康发展。二是缺乏管理制度保障。制度上管理欠缺,存在随意性;体制上欠缺统一性,监督力度不够。三是缺乏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有效维护社区志愿者合法权利,使社区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比例失调。 (四)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志愿服务活动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更不能有序快速地推进整体工作。通过调研发现,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表现为单一化的精神鼓励或是简单式的榜样鼓励。前者缺乏针对性,虽得到荣誉,但对个人影响不大,甚至有负面影响,后者离榜样较为遥远,难以学习,就会失去信心。 三、意见和措施 解决以上问题的有效途径,我认为首先从政府对社区的政策上进行改革,要给予街道团工委和社区足够的权利和内涵,让社区对所从事的工作有足够的信心,可以放心大胆的去干。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级部门可以选派优秀的志愿服务者在志愿服务形式和方式上给于业务指导和交流,进而提高拓宽志愿服务者的服务层次和范围。 其次,要了解志愿服务工作的繁杂性,增加在经济上的投入。由于志愿服务的奉献性质,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由志愿者自己筹集,制约了活动的开展。通过调研,建议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设立专门的基本活动经费,经费可以来自政府部门的投入,也可以来自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的募捐。同时,建议成立经费使用小组,由街道团工委、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代表共同管理。 最后,健全激励机制,保持志愿参与行为的内在动力。对志愿者和志愿组织的激励主要有精神激励、组织激励、物质激励和社会激励几个方面。通过调研了解到,单纯的精神激励和榜样激励不能带动更多的青少年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中来,更多的应把组织激励、物质激励和社会激励贯穿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能让更多的人先去了解志愿活动、参与志愿活动,继而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志愿大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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