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青普发〔2012〕 35号
关于开展2012年第四季度“走进青年——
团干部恳谈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委、团工委,团市委机关各部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年度总体安排,团市委决定,近期开展第四季度“走进青年——团干部恳谈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走进弱势青少年群体。
二、参加人员
1、市、县(区)、乡镇三级团委全体在编在岗团干部。
2、市直有关单位、学校、企业团委书记、副书记。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12月。团市委党组成员和副科级以上干部、县区团委班子成员为2-3天,其他团干部1-2天。
四、主要内容
走进以青年农民工、青年农民、毕业未就业大学生、困难家庭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及社会闲散青少年为主要代表的青少年弱势群体,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服务,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团组织的关爱。
1.积极反映青年诉求。注意收集研判弱势青少年群体的现实问题和迫切需要,分类筛选汇总,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反映诉求,努力做到渠道早畅通、苗头早发现、措施早采取、问题早解决。引导青年合理把握、正确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做到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合情合理的渠道,正确理解和解决自身问题。
2.力所能及解难事办实事。本着能为、可为、力所能及的原则,建立健全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做好弱势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抓住关键问题,将重点放在促进就业创业、济困助学、实践锻炼、身心健康、社会融合、权益保障等领域,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服务做到点子上。广泛整合各类资源,突出服务实效,争取每名团干部为弱势青年办1—2件实实在在的事。
3.在走访帮困中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面向弱势青少年群体宣讲党的十八精神,特别要结合十八大报告中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运用青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认识逻辑、表现形式、话语体系,进行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的宣传讲解。
五、有关要求
1.“恳谈日”活动由团市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县级团委负责指导和协调所辖团组织,组织团干部认真、扎实开展恳谈活动。
2.本季度“恳谈日”活动要做到与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年底各类送温暖活动相结合,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的原则,提前沟通、灵活设定具体恳谈时间,确保活动效果。
3.要强化对新媒体的运用,各级团组织的官方微博要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加强互动交流,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4.各县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委、团工委要在本季度活动结束后,对于今年以来开展活动的总体情况,特别是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要求有事例、有数据,既有成绩总结,又有问题不足,字数不少于2000字,于12月25日前报团市委办公室。
联系人:马强,联系电话:8381259
邮箱:dytswbgs@126.com
共青团东营市委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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