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委、团工委: 为做好2010年度全市团的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0年11月-12月上旬。 二、考核方式 主要采取查看资料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1、各县级团委要参照《共青团东营市委2010年考核意见》(东青发〔2010〕4号)认真整理上报年度(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各项工作资料。将相关总结材料及报表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至团市委相关部室,工作总结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团市委办公室,2010年度团费上缴情况报团市委组织部。 2、基础工作中的“政策与表彰”和“信息调研”部分,将相关文件的复印件或证明件报团市委办公室;“宣传报道”部分,将稿件发表的报刊名索引及稿件的复制件或证明件报团市委宣传统战部。 3、创新工作,参照《全市共青团优秀工作项目评选办法》(东青发〔2010〕8号)将申报材料报团市委办公室。 4、交办事项,由各县级团委将相关材料(以团市委办公室书面通知、电话通知为准)报团市委办公室。 联系人:孙晓峰 王海明 电话:8381106 邮箱:dytswbgs@126.com 附件: 1、基础工作 考核明细表 2、创新工作考核明细表 3、交办事项考核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