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团省委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社会支持体系工作到东营督导调研

6月11-12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董亮、团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和社会联络部副部长张子涵一行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开展情况到东营督导调研。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继圣、团市委副书记徐长青陪同调研。
6月11日,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工作调研座谈会,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董亮主任和张子涵部长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明确要求。随后,调研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景小学12355青少年成长驿站、东营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东营市青少年宫“青春守护者”自护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第一期试点单位--利津县陈庄镇中古店一村。
今年,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单位”后,两家单位密切配合,迅速行动,一是搭建工作架构,成立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借鉴先进经验,根据工作要求和内容,在深入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到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学习交流,对工作内容、措施、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对购买服务等有关规定加强学习,确保工作开展的质量和规范。三是做好资金配套工作,推动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争取资金支持,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四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举行座谈会、调研等方式,对全市社会组织情况进行摸底,举办全市社会组织培训班2期,培训300余人,为工作开展提供队伍保障。
下一步,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募等方式由“青春守护者”行动维权专家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社工组织、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作为工作支撑,建立“未检检察官+专兼职团干部+‘预青’专家+社工+志愿者”工作队伍,围绕个案支持和观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教育、特殊青少年群体救助帮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等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